既先前抱怨台北=台東交通不便後,今天又得回應太魯閣問題
當然這篇一樣是抱怨文,對象是某些鄉民。而且內有髒話...

Q1245-01



PTT鐵道板今天出現一篇文章
提到「持非當次自強號太魯閣列車的車票
搭上魯蛋列車得加收50%的票價」這件事

(按:魯蛋列車要有座位才賣當次車票,不發售無座票
   車票上沒有那班車的車次,統統要多收50%)

po文者認為即便這樣「還是有人不怕」!
不意外的是有許多網友繼續加油添醋
以嚴厲的口吻責備這些沒有座票的搭車者

「就罰太少了阿...」
「罰的錢比高鐵還多就能解決了 科科」
「加罰機制嚴格說來,被罰的少,
 佔便宜的多!才有人冒險一搭!」
「改成500%看看,反正規章不用送立法院審..」
「因為無恥的人太多」
「教育不足」
「罰100倍」
「僥倖心態罷了 跟酒醉駕車與偷竊一樣」

偏差地取樣一些負面的推文
或說是指責搭車者的推文
看完的感受,我只想說:











幹!

買到車票有這麼了不起呀,跩屁咧

都不用管人家死活就對了...






你以為我喜歡唷?
先澄清立場:
1.牛奶杰贊同「搭車應該要有良好的乘車品質!」
2.牛奶杰也同意「對於持不合乎規定的車票,祭出處罰!」
3.不過,我覺得有一個前提
 鐵路運輸業者應該要提供足夠的運能
 或者說要讓乘車者有適宜的選擇機會,才有開罰的立場

在我的認識裡面,並不是人人都甘願付那50%的加價
或者說,有人是在被剝奪了以往的搭車權益後
在沒有充分選擇的情況下,只好屈服而多掏錢...

很多時候,我們認為我們不是「被台鐵罰50%的車資」
我們也從來不曾對加收50%這件事感到「害怕」或「羞恥」

簡單來說,那是因為:
我們不覺得我們有錯;
我們並未因為犯錯而感到害怕或羞恥;
我們不覺得我們有罪,應該被懲罰!

當然,這邊指的並非「違背了台鐵規章」這個表面的行為
(就表面的行為來說,沒有當次車票就是沒有,沒話說)
我想說的是:我不覺得這是我們的責任!
而是鐵路運輸業者的服務設計不當
迫使我們必須多花錢,才能「獲得合乎規定的搭車權」而已

在這當中,我們的心裡沒有罪惡!
我們心裡只有盤算著:
花那些錢「獲得合乎規定的搭車權」是不是值得的問題?
偶而也會想「多花錢才能獲得合乎規定的搭車權」
這件事可以跟誰抱怨?

罰錢可以解決問題?
在那些推文中,我看到許多網友未替別人著想的一面
也看到有人是幸災樂禍的心態,也有人根本就是謾罵罷了
同時,好像很多網友喜歡「處罰」別人,想要「懲戒」別人

在這裡牛奶杰必須強調一個觀念:
處罰的目的,不是為了獲得處罰別人的快感或收益(ex.錢)
而是期望藉由這種「印象深刻的提醒」
矯治被處罰者「不再犯同樣的錯」以「避免罪行再次發生」

然而,如果加付票價者根本就不覺得是我的錯
我只是付一種「站著坐火車」的權利金而已...
心裡頭不存在「罪」或「錯」的成份
那台鐵對這些人加收了50%的票價
會「矯治」他們下次不會再站嗎?

對於那些批評者,我想這當中存在至少兩個盲點
(或者這些人根本就瞎了,舉目所及全部是盲點)
(又或這些人根本就沒良心,視若無睹全當成盲點):

1.以為開行魯蛋列車,沒有排擠到過去的班表!
2.以為北迴線的需求,除了約400名能買到票的旅客
 靠現在那支離破碎的時刻表,有辦法運完所有的人!
 (尤其是在尖峰時間可以運完有需求者)

或者,這麼說吧
當這群被加收過票價的A,下次去搭了其它車
使得另外一群買不到、擠不上其它車的B來站魯蛋列車
只是輪到B被加收票價而已,並未改變供給不足的問題

而且鐵路運輸者目前的班表
會培養出一群掏錢買權利金的乘客
我覺得應該一點都不用感到意外

你願意花多少錢,省下這些時間?
以現在的羅東>花蓮時刻表的7班魯蛋為例
以「我正站在月台上,有一班魯蛋剛好進站」進行假設:

(暫且不論時刻表官網看到的車種文字全都是「自強」
 在車進站前知道那是「自強號太魯閣列車」與否的問題...
 下表當中,排在第一行的是魯蛋列車,第二行為次班車)

車種 車次 羅東 花蓮 次班車何時來 次班車何時到

自強 206 08:35 09:25 00:58     01:17
自強 272 09:33 10:42

自強 278 10:40 11:30 00:50     01:03
自強 216 11:30 12:33

自強 218 12:05 12:55 00:23     00:54
莒光 654 12:28 13:49

自強 234 15:49 16:43 00:08     00:41
區間 4184 15:57 17:24

自強 238 17:54 18:44 01:00     01:20
自強 242 18:54 20:04

自強 282 19:00 19:50 00:50     01:00
自強 244 19:50 20:50

自強 284 21:25 22:15 00:07     00:30
自強 176 21:32 22:45

平均:          00:36     00:57


以「我正站在月台上,有一班魯蛋剛好進站」來說
若不搭這班,7班中有4班要再等至少50分,才會有下一選擇
若不搭這班,7班中有5班要多耗50分才會到花蓮
(所有車都要多耗至少半小時才會到花蓮,最長得耗80分)

在北迴線這種班次不密的前提下
有人想省點寶貴的時間,所以願意掏102元
(比法定的部份工時最低薪資103元還低耶)
並冒著台鐵所謂比較危險的情況搭車,應不難理解吧
這可是難得能用金錢換得生命時間的交易呢?

要說厚顏、無恥、罰太少,個人認為並非全然如此
你腦殘又只會躲在鍵盤後面、不用出來實際人擠人
才會講這些傻呼呼又不用負責的話

被台鐵加收錢、還要被鄉民酸的權利金購買者
其實,這件事情純粹看您覺得:
「獲得合乎規定的搭車權」值得花多少錢而已?

當您買到魯蛋車票,您會高興這車實施禁止站票的制度
當您買不到其車票,您會怨恨這車實施禁止站票的制度
同時抱怨它在時刻表上戳了一個大洞
讓人得多花平均約40分鐘,才有下一班車能搭

我也曾多貼錢,差點要搭鐵馬車廂
約莫是2010年10月吧(待查)
當時還有莒光號附掛的車廂,是人車可以一起買票
那節車廂的位子就賣給有付費買單車上車權的人

我買了一張這樣人+車的票,但根本就沒有單車隨行
純粹因為整車只剩那節才訂得到位子坐,所以選擇多花錢
當下,「獲得合乎規定的搭車權」,就必須多付出代價

我想,這跟多花錢站魯蛋列車是一樣的道理
你會說搭鐵馬車廂那樣叫「罰錢」、會感到「害怕」嗎?
那我覺得多付50%票價站魯蛋列車也不是罰錢、不會害怕

當然我必須再次強調,我是心不甘情不願地付那50%!

「找鳥票」的遊戲規則,不懂嗎?
就某方面來說,所謂的自強號太魯閣列車
它的票價比一般的自強號列車貴50%
不過它是台鐵第一款全車座位均以「找鳥票」來銷售的列車

「找鳥票」的特徵是若你七早八早起床
上網卻找不到這種票,會抱怨這制度超鳥的
而且你會憤怒...它的鳥

同時,有其他人在討輪空間詢問怎麼找不到票?
你還會不忘酸他一頓
說你幾點都找不到票了,還輪得到他唷?

買得到找鳥票的人有位子坐,而且北=花票價打66折,445元
買不到找鳥票的人沒位子坐,而且北=花票價依原價收取
(只是66折到原價之間的差額,是由列車長隨車徵收而已)

就跟臺灣高鐵或部份航空公司有「早鳥票」是一樣的道理
你會說收取早鳥票與原價的差額叫「罰錢」嗎?
或者你會因為沒買到早鳥票買原價搭車而感到「害怕」呢?

還是你沒買到早鳥票就上了高鐵列車
你的心態「跟酒醉駕車與偷竊一樣」?

就算月薪再低,還是要花錢買自由
再舉一個實例,我也碰過得趕19:30回去點名的旅客
如果台北16:40發出的魯蛋買不到座位
不想冒險19:04才到花蓮,趕著回去換裝集合
16:40的再上一班車,是台北15:20的自強

當你下次呼吸到人間的空氣是10多天之後
相較之下,你只要願意花223元繳給台鐵
就可以享有晚80分鐘離開家、多待在人間的可能性
即便你的時薪只有八塊半,應該還是很心動吧?

對於月薪只有「無法救你」的那些旅客來說
我想這樣的交易仍然是非常值得的

義務役的國民革命軍人,雖然役期很短
但也懂得「以最小的犧牲、換來最大的自由」這種奉獻情操
而且在休假期間也不忘實際地融會貫通於生活中
個人感到相當欣慰!

自強號太魯閣列車讓我們變得不方便
又另一方面,你該不會天真地以為:
大家都喜歡時刻表上有魯蛋列車吧?

現在,如果從台北要往花蓮站以南的地方
最晚一班當天抵達的台鐵列車
是台北18:40發出的自強,21:30到花蓮,21:42續發車
(到終點的台東站還是得跨夜啦,哎呀)

18:40這個時間,就台北來說其實還蠻早的
如果是一些公務行程出差研習,不一定有辦法趕得上車
更別說如果您的出差地點不在台北車站附近
而是市區外圍,甚至西半部的台灣...

以台中為例再往前推,高鐵台中站17:15就是末班車
你該不會以為中=北搭高鐵1小時,北=花搭太魯閣2小時
再加上花蓮到志學17分鐘,搭車時間三者相加為3:17
所以20:30才離開台中,還幻想當天能回到某學校吧...

錯過18:40這班,要到花蓮站以南
只有台北站23:00發的莒光,是台鐵唯一的選擇
而且它02:45從花蓮發車續行,正半夜或凌晨才能到目的地
(意思是花蓮站往南,在21:42後有5:03的黑洞沒任何車)
差點忘了說,可別以為半夜的車票很好買呀,嘿嘿

最後一線生機是,如果您沒辦法趕上18:40的自強
又不想花一天外宿費用,還有一個僅存可能是20:10的魯蛋
即便沒有買到座位、即使得繳權利金給台鐵,也必須搭上車
這樣在花蓮站還有轉客運的機會(光復站以北為限)

花100倍的錢,才能在以前的時間回家?
在沒有魯蛋、沒有電氣化的時代,曾經存在:
「台北站20:00出發,22:53抵達花蓮站
 並銜接23:00的白鐵」這種搭車的可能
而且不管有沒有買到位子,你願意站,就能20:00再回家

如今隨著鐵路的升級、新車款與新乘車制度的引進
但從台北要到花蓮站以南的末班車時間
卻反而從20:00提早到18:40,變得更不方便了

或者旅客變成「可能」得花1.5倍的自強號車資
再加上一般公路客運與普快車的價差(約2.5倍)
才能獲得原有18:40後才離開台北
並且當日回到家的「合乎規定的搭車權」

先前提到有鄉民說應該罰100倍的!
若你並非剛好搶到位子,是那些持有當次車票者
「可以踩在壯烈犧牲的同鄉屍體上坐車回家」...
你以前20:00才好不容易趕上車回家,只要花445元
現在想20:00才回家,必須付44500+445元+客運價差
你願意付是不是?
講100倍的你搞得懂狀況嗎?

結論
掏錢+冒險站自強號太魯閣列車
有時候只是因為你卑微地選擇屈服,而呈現的掙扎而已...

==
取材時間:2012-0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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