貴商號啊,繳點稅,有問題嗎?



國稅局公文:飯糰先生快來報稅

國稅局向飯糰討稅?
最近中區國稅局發出了一堆通知書
要求「飯糰先生」、「雞排小姐」
「紅茶先生」登記報稅,讓業者抓狂

「國稅局要飯糰補辦營業登記,我又不叫飯糰
不知該不該登記?」
彰化市陳萬生賣飯糰十多年
最近收到中區國稅局彰化縣分局寄給來補辦營業登記通知書
看見自己變成「飯糰」先生,好氣又好笑

不只陳萬生收到「受文者:飯糰」的通知書
鄰近不少擺攤同業也收到「受文者:雞排」
「受文者:鹽酥雞」、「受文者:紅茶」的通知書
業者開玩笑互稱「雞排小姐」、「紅茶先生」
陳萬生氣不過,向彰化縣議員黃育寬陳情

國稅局彰化縣分局第三課課長陳麗齡說
稅務員上午在辦公室處理公文,下午才有空稽查
有些業者下午找不到人,只能抄下店招或地址等資料
寄出補辦營業登記通知書
「飯糰」、「雞排」都是商店招牌
雖然稅務員可以請警方協查,但警力有限,才自行作業

陳萬生說,政府要求補辦營業登記以開徵營業稅
物價漲成這樣,一個飯糰才賣十五元,能賺幾元?
如果不辦營業登記,國稅局要罰款三千元,還可以連續處罰
「賣兩百個飯糰才能湊足罰金,未免太嚴了吧!」

陳麗齡說,公文上寫著「貴商號未依規定辦理登記」
受文者即代表商號,當事人若覺得不妥
第三課會研議比較合適的名稱,避免誤解
至於要求業者補辦登記,是依法行事,各地皆然

【聯合報╱記者簡慧珍/彰化縣報導】 2010.05.15 06:44 pm
http://udn.com/NEWS/NATIONAL/NAT5/5599673.s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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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媒體今天都可見到這條新聞
UDN算是比較公道的
還有訪問稅務單位的見解,表示這是指商號

招牌上既然這樣列,就用這樣表示,也沒什麼不對
面對非典型的對手,得用非典型的手段對決
稅務單位幹得好!

至於飯糰先生與鹽酥雞小姐
如果覺得這樣的名稱不妥
可以趕快辦登記呀(並繳該繳的稅)
讓人家知道商號啊
不然誰知道要怎麼稱呼您呢?

寄公文請 貴商號依法辦理已經很客氣了吧
還是請警察叔叔去訪查兼開單
 貴商號會比較開心呢?

對於得乖乖繳稅的我們
實在不知道有什理由該站在您那邊?
如果不想繳稅,請向 貴選區的立法委員陳情修法!
找地方議員,恐怕只能關說吧......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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